消防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及规范(9篇)

消防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及规范(9篇)消防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及规范  .  1总则  1.0.1为了保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1.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及规范(9篇),供大家参考。

消防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及规范(9篇)

篇一:消防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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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总则

  1.0.1为了保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生产和贮存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1.0.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1.0.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基本规定

  2.1质量管理2.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应按附录A划分。2.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承担。2.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附录B的要求填写有关记录。2.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1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建设、监理单位明确相应技术要求;2系统设备、材料及配件齐全并能保证正常施工;3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的水、电、气应满足正常施工要求。2.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设计时,应由原设计单位负责更改。2.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2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交接时,应进行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3系统安装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按相关专业调试规定进行调试。4系统调试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控制资料和各类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5施工过程质量检查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人员完成。2.1.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质量控制资料应按附录D的要求填写。2.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对设备、材料及配件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2.1.9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并按本规范附录E的要求填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验收记录。2.2设备、材料进场检验2.2.1设备、材料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有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国家法定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等文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强制认证〔认可产品还应有认证〔认可证书和认证〔认可标识。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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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验方法:查验相关材料。2.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要设备应是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的产品。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核对认证〔认可证书、检验报告与产品。2.2.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非国家强制认证〔认可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核对检验报告与产品。2.2.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配件表面应无明显划痕、毛刺等机械损伤,紧固部位应无松动。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2.2.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配件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核对相关资料。检验方法:观察检查。2.2.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配件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核对相关资料。

  3系统施工

  3.1一般规定3.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系统图、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以及消防设备联动逻辑说明等必要的技术文件。3.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检验〔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调试、设计变更等相关记录。3.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结束后,施工方应对系统的安装质量进行全数检查。3.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时,施工单位应完成竣工图及竣工报告。3.2布线3.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装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3.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规定,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3.2.3在管内或线槽内的布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积水及杂物。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3.2.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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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3.2.5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3.2.6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到探测器底座、控制设备、扬声器的线路,当采用金属软管保护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m。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3.2.7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3.2.8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1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时;2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1个弯曲时;3管子长度每超过10m,有2个弯曲时;4管子长度每超过8m,有3个弯曲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3.2.9金属管子入盒,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塑料管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3.2.10明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应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吊装线槽或管路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3.2.11线槽敷设时,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吊点或支点:1线槽始端、终端及接头处;2距接线盒0.2m处入盒应采取相应固定措施。3线槽转角或分支处;4直线段不大于3m处。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3.2.12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3.2.13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3.2.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用500V兆欧表测量每个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该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篇二:消防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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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标准

  5.4工程验收一般规定1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应提交以下技术文件:1)系统竣工表;2)系统竣工图;3)施工记录〔包括隐藏工程验收记录〕;4)调试记录或调试报告;5)系统检验报告〔含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6)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2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内容:1)本标准条要求的技术文件;2)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包括防火卷帘限制器、按钮盒、卷门机、火灾探测器组等〕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等;3)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的根本功能、系统限制功能。3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建立和运用单位应对其操作、管理、维护人员的配备状况进展检查。防火卷帘1本标准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2系统中各设备的设置、型号、类别、数量及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3系统中各设备的根本功能及系统限制功能应按以下要求进展检验:1)防火卷帘限制器及手动限制按钮盒等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展功能检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展

  精心整理

  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标准-1条要求。

  2)卷门机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展功能检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展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标准-2条要求。

  3)防火卷帘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展运行、限制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展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符合本标准-3条要求。

  防火门

  1本标准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防火门的型号、规格、类别、数量、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防火门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展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展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标准条要求。

  防火窗

  1本标准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防火窗的型号、规格、类别、数量、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防火窗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展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展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标准条要求。

  验收评定准那么

  本标准规定的检验工程全部检验合格,那么系统为合格。如有不合格时,应限期修复或更换,并进展复检。复检时,有抽样比例要求的应加倍检验。设备功能、系统限制功能复检不合格,不能通过验收。

  6消火栓系统

  6.1设备和配件进场

  一般规定

  1本章适用于供水设备、阀门、管材及管件的主要设备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检验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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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设备及配件进场应有设备清单、设备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尚应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及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安装、运用、修理等技术文件。

  3对进场设备及配件的检查验收应形成文字记录,确认符合本标准规定,方能在施工中应用。

  供水设备

  1消防水泵和稳压设备的流量、扬程、功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依据产品铭牌稳压和运用说明书与设计进展参照。

  2消防水泵、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水泵接合器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视检验中心检测合格并有产品出厂检测报告或中文产品合格证及完整的安装运用说明;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验产品的检测合格证、检测报告或合格证及安装运用说明等。

  3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容积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依据《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标准》附录一、二规定试验检验。

  4水泵接合器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对其强度和严密性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第3.2节规定进展检验;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5气压增压设备的容积、压力、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检测报告或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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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材及管件

  1管材、管件应进展现场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外表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和重皮;

  螺纹密封面应完整、无损伤、无毛刺;

  镀锌钢管内外外表的镀锌层不得有脱落、锈蚀等现象;

  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外表应无折损、皱纹等缺陷;

  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滑,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沟槽;螺纹法兰的螺纹应完整、无损伤;

  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的10%

  检验方法:视察检查

  2消防给水管道必需采纳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消火栓系统的管材、规格、型号、壁厚以及工作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的10%

  检验方法:视察检查

  3管件的涂漆、防腐和水压试验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验收标准》的有关规定要求;

  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的10%

  检验方法:视察检查、试验检查。

  4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纳螺纹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套丝扣时破坏的镀锌层外表及外露螺纹局部应做防腐处理;管径大于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纳法兰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镀锌钢管与法兰的焊接处应二次镀锌。连接后,管道的通水横断面面积不得减小。

  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的10%

  检验方法:视察检查、试验检查。

  5消火栓竖管应安装可折卸的连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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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的10%检验方法:视察检查、试验检查。

篇三:消防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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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总则

  1.0.1为了保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生产和贮存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1.0.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1.0.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基本规定

  2.1质量管理2.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应按附录A划分。2.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承担。2.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附录B的要求填写有关记录。2.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1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建设、监理单位明确相应技术要求;2系统设备、材料及配件齐全并能保证正常施工;3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的水、电、气应满足正常施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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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设计时,应由原设计单位负责更改。2.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2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交接时,应进行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3系统安装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按相关专业调试规定进行调试。4系统调试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控制资料和各类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5施工过程质量检查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人员完成。2.1.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质量控制资料应按附录D的要求填写。2.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对设备、材料及配件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2.1.9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并按本规范附录E的要求填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验收记录。2.2设备、材料进场检验2.2.1设备、材料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有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国家法定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等文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强制认证〔认可产品还应有认证〔认可证书和认证〔认可标识。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查验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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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要设备应是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的产品。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核对认证〔认可证书、检验报告与产品。2.2.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非国家强制认证〔认可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核对检验报告与产品。2.2.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配件表面应无明显划痕、毛刺等机械损伤,紧固部位应无松动。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2.2.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配件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核对相关资料。检验方法:观察检查。2.2.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配件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核对相关资料。

  3系统施工

  3.1一般规定3.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系统图、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以及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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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设备联动逻辑说明等必要的技术文件。3.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检验〔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调试、设计变更等相关记录。3.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结束后,施工方应对系统的安装质量进行全数检查。3.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时,施工单位应完成竣工图及竣工报告。3.2布线3.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装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3.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规定,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3.2.3在管内或线槽内的布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积水及杂物。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3.2.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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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5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3.2.6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到探测器底座、控制设备、扬声器的线路,当采用金属软管保护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m。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3.2.7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3.2.8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1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时;2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1个弯曲时;3管子长度每超过10m,有2个弯曲时;4管子长度每超过8m,有3个弯曲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3.2.9金属管子入盒,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塑料管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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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消防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及规范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5.4工程验收一般规定1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应提交下列技术文件:1)系统竣工表;2)系统竣工图;3)施工记录(包括隐藏工程验收记录);4)调试记录或调试报告;5)系统检验报告(含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6)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2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内容:1)本规范条要求的技术文件;2)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包括防火卷帘限制器、按钮盒、卷门机、火灾探测器组等)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等;3)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的基本功能、系统限制功能。3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建设和运用单位应对其操作、管理、维护人员的配备状况进行检查。防火卷帘1本规范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2系统中各设备的设置、型号、类别、数量及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3系统中各设备的基本功能及系统限制功能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验:1)防火卷帘限制器及手动限制按钮盒等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

  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1条要求。

  2)卷门机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2条要求。

  3)防火卷帘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运行、限制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符合本规范-3条要求。

  防火门

  1本规范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防火门的型号、规格、类别、数量、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防火门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条要求。

  防火窗

  1本规范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防火窗的型号、规格、类别、数量、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防火窗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条要求。

  验收评定准则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项目全部检验合格,则系统为合格。如有不合格时,应限期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检。复检时,有抽样比例要求的应加倍检验。设备功能、系统限制功能复检不合格,不能通过验收。

  6消火栓系统

  6.1设备和配件进场

  一般规定

  1本章适用于供水设备、阀门、管材及管件的主要设备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检验与验收。

  2主要设备及配件进场应有设备清单、设备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尚应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及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安装、运用、修理等技术文件。

  3对进场设备及配件的检查验收应形成文字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方能在施工中应用。

  供水设备

  1消防水泵和稳压设备的流量、扬程、功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依据产品铭牌稳压和运用说明书与设计进行比照。

  2消防水泵、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水泵接合器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并有产品出厂检测报告或中文产品合格证及完整的安装运用说明;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验产品的检测合格证、检测报告或合格证及安装运用说明等。

  3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容积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依据《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附录一、二规定试验检验。

  4水泵接合器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对其强度和严密性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3.2节规定进行检验;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5气压增压设备的容积、压力、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检测报告或合格证。

  管材及管件

  1管材、管件应进行现场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表面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和重皮;

  螺纹密封面应完整、无损伤、无毛刺;

  镀锌钢管内外表面的镀锌层不得有脱落、锈蚀等现象;

  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应无折损、皱纹等缺陷;

  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滑,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沟槽;螺纹法兰的螺纹应完整、无损伤;

  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的10%

  检验方法:视察检查

  2消防给水管道必需采纳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消火栓系统的管材、规格、型号、壁厚以及工作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的10%

  检验方法:视察检查

  3管件的涂漆、防腐和水压试验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要求;

  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的10%

  检验方法:视察检查、试验检查。

  4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纳螺纹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套丝扣时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及外露螺纹部分应做防腐处理;管径大于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纳法兰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镀锌钢管与法兰的焊接处应二次镀锌。连接后,管道的通水横断面面积不得减小。

  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的10%

  检验方法:视察检查、试验检查。

  5消火栓竖管应安装可折卸的连接件。

  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的10%检验方法:视察检查、试验检查。

  阀门

  1应对减压阀、泄压阀等重要阀门在现场逐个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并应符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有关规定;

篇五:消防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及规范

  观察检查管件的涂漆防腐和水压试验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给水管道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要求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5.4工程验收5.4.1—般规定1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应提交下列技术文件:1)系统竣工表;2)系统竣工图;3)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调试记录或调试报告;5)系统检验报告(含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6)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2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内容:1)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2)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包括防火卷帘控制器、按钮盒、卷门机、火灾探测器组等)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等;

  3)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的基本功能、系统控制功能。3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建设和使用单位应对其操作、管理、维护人员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5.4.2防火卷帘

  1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系统中各设备的设置、型号、类别、数量及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系统中各设备的基本功能及系统控制功能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验:

  1)防火卷帘控制器及手动控制按钮盒等实际安装数量在

  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

  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

  5个。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

  次,且符合本规范5.3.2-1条要求。

  #+

  2)卷门机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装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次,

  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

  5个。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

  且符合本规范5.3.2-2条

  要求。

  3)防火卷帘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运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

  控制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5樘。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符合本规范

  532-3条要求。

  5.4.3防火门

  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防火门的型号、规格、类别、数量、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防火门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装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

  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

  5樘。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3条要

  求。

  5.4.4防火窗

  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防火窗的型号、规格、类别、数量、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防火窗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装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求。5樘。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4条要

  5.4.5验收评定准则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项目全部检验合格,则系统为合格。如有不合格时,应限期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检。复检时,有抽样比例要求的应加倍检验。设备功能、系统控制功能复检不合格,不能通过验收。

  6消火栓系统6.1设备和配件进场6.1.1一般规定1本章适用于供水设备、阀门、管材及管件的主要设备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检验与验收。2主要设备及配件进场应有设备清单、设备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尚应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及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安装、使用、维修等技术文件。

  #+3对进场设备及配件的检查验收应形成文字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方能在施工中应用。6.1.2供水设备1消防水泵和稳压设备的流量、扬程、功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根据产品铭牌稳压和使用说明书与设计进行对照。2消防水泵、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水泵接合器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并有产品出厂检测报告或中文产品合格证及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检验产品的检测合格证、检测报告或合格证及安装使用说明等。3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容积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根据《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附录一、二规定试验检验。4水泵接合器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对其强度和严密性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3.2节规定进行检验;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试验检验。5气压增压设备的容积、压力、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检查出厂检测报告或合格证。6.1.3管材及管件1管材、管件应进行现场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表面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和重皮;螺纹密封面应完整、无损伤、无毛刺;

  #+镀锌钢管内外表面的镀锌层不得有脱落、锈蚀等现象;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应无折损、皱纹等缺陷;

  #+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沟槽;螺纹法兰的螺纹应完整、无损伤;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的1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2消防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消火栓系统的管材、规格、型号、壁厚以及工作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的1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管件的涂漆、防腐和水压试验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要求;

  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的1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试验检查。

  4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套丝扣时破坏的镀锌层管径大表面及外露螺纹部分应做防腐处理;于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法兰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镀连接后,管道锌钢管与法兰的焊接处应二次镀的通水横断面面积不得减小。锌。

  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的1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试验检查。

  5消火栓竖管应安装可折卸的连接件。

  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的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试验检查。

  6.1.4阀门

  1应对减压阀、泄压阀等重要阀门在现场逐个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业金属,并应符现行国家标准《工

  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有关规定

  ;

  检查数量: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2阀门的型号、规格、压力、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

  检查数量: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

  10%,且不少于一个。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3阀门及其附件应配备齐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性损伤;

  检查数量: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

  10%,且不少于一个。

  检验方法:观察

  6.2室内、外消火栓及消防水喉的安装

  621室内、室外消火栓及消防水喉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室内、室外消火栓及消防水喉的数量,保护距离(半径),选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2在寒冷地区的设置的室内、室外消防栓、消防水喉应采取防冻措施;3同一建筑物内设置的消火栓、消防水喉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栓口、水枪和水带及配件。

  6.2.2试验用消火栓应布置在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最不利点,栓口处应设置压力表。

  检验方法:实地试射检查,目测消火栓出水的充实水柱长度,充实水柱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6.2.3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每个室内消火栓处应设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施。

  并应设有保护按钮的设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并抽测启泵按钮的直接启泵功能。

  6.2.4室内消火栓系统应设置保证任何一处栓口静水压力不超过在超压的消火栓系统中,应设置必要的减压设施。

  0.8Mpa,出水压力不超过0.5Mpa。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在首层取一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6.2.5室内、室外消火栓的位置标志应明显。室外消火栓上方应设有防坠落物打击的措施。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2.6消火栓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栓口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

  90°角,栓口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

  如设计未要求,栓口中心距地面应为1.1m,允许偏差20mm。阀门中心距箱侧面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100mm,允许偏差5mm。室内消火栓箱的安装应平正、牢固。消火栓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627室内、室外消火栓宜就近设置排水设施。地下式室外消火栓应在井内设置排水设施。

  6.2.8安装消火栓水龙带,水龙带与水枪和快速接头绑扎好后,的挂钉、托盘或支架上。

  应根据箱内构造将水龙带挂放在箱内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2.9地下式消火栓的顶部出水口与消防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得大于间。400mm,井内应有足够的操作空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6.3消火栓给水设备安装6.3.1消防水泵安装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用仪器帮尺量检查。

  6.3.2消防水泵和稳压设备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合格证及安装使用说明书,逐一检查消防泵和稳压泵的规格、型号。

  6.3.3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应安装止回阀并就近安装试水用的放水阀门;应安装消防水泵泵组的总出水管上

  压力表和泄压阀;压力表量程应为工作压力的

  2〜2.5倍。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设计说明检查压力量程,并启动消防水泵,开启放水阀门进行观察检查。6.3.4消防水泵应具备主、备泵的故障互投功能和双电源切换功能。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启动消防水泵,人为设置其中一台泵出现机械故障,观察备用泵是否自动投入运行以测试故障互投功能是否合格;启动消防水泵后,人为切断一路消防供电,观察另一路消防供电是否自动投入以测试双电源切换功能是否合格。6.3.5消防水泵应具备三种启动方式即:消防中控室启泵、消火栓按纽启泵、消防水泵房手动启泵。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使用不同的启泵方式分别进行启泵试验。6.3.6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满水试验或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同时保证无渗漏。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满水试验静置24h观察,不出现渗漏现象;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不出现lOmin压力不下降,渗漏现象。6.3.7当消防水池或消防水箱与其它系统合用时,应能保障消防用水不被占用。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同时进行不同用水系统的放水试验,观察消防用水不会因其他系统用水而流失。6.3.8立式水泵的减振装置不应采用弹簧减振器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3.9吸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吸水管上的控制阀应直径不应小于消防水泵吸水口直径,且不应采用蝶阀;2当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池位于独立的两个基础上且相互为刚性连接时,吸水管上应加设柔性连接管;

  3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应有气囊和漏气现象。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2当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池位于独立的两个基础上且相互为刚性连接时,吸水管上应加设柔性连接管;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6.3.10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支架或底座安装其尺寸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埋设平整牢固。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尺量检查。

  6.3.11水箱溢流管和泄放管应设置在排水地点附近,但不得与排水管直接连接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12消防水箱的容积、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1.0m;钢板消防水箱四周应设检修通道,其宽度不小于于0.6m。

  安装时,消防水箱间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7m;消防水箱顶部至楼板或梁底的距离不得小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13管道穿过钢筋混凝土消防水箱或消防水池时,应加设防水套管;对有振动的管道尚应加设柔性接头。进水管和出水管的接头与钢板消防水箱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处应做防锈处理。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4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安装

  6.4.1消火栓水泵接合器与消火栓系统之间不应设置除检修阀门以外其它的阀门;接合器周围就近设置,且应保证便于操作。

  检修阀门应在水泵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4.2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应按接口、本体、联接管、止回阀、安全阀、放空管、控制阀的顺序安装。止回阀的安装方向应与水流方向相同。

  2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接口的位置应方便操作。水泵接合器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标志上必须标明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字样,当系统采用分区供水时,必须标明水泵接合器的供水区域。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当采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用墙壁式时,接口的中心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1.10m,其上方应设有防坠落物打击的措施。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3消火栓水泵接合器与消防通道之间不应设有妨碍消防车加压供水的障碍物。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43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的各项安装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口安装高度允许偏差为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20mm。

  6.4.4地下式消火栓水泵接合器顶部进水口或地下式消火栓的顶部出水口与消防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得大于

  400mm,井内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并应做好防水,

  防止地下水渗入。寒冷地区井内应做防冻保护。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6.4.5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的安全阀及止回阀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阀门启闭应灵活。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和手扳检查。

  6.5管道及配件安装6.5.1管道不应穿越易燃易爆危险性场所。因在此类场所设置消火栓系统而需布置的管道除外。

  6.5.2室内、室外直埋的镀锌钢管管道,在具有腐蚀性场所敷设的管道以及支吊架应做防腐处理,防腐层材质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规定时,可按表6.5.2的规定执行,球墨铸铁给水管要求外壁必须刷沥青漆防腐。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验方法:放水试验、观察或局部解剖检查。

  表6.5.2管道防腐层种类

  防腐层层次(从金属表面起)1

  2

  正常

  加强

  特加强

  防腐层

  防腐层

  防腐层

  冷底

  冷底

  冷底子

  子油

  子油

  油

  沥青

  沥青

  沥青涂

  涂层

  涂层

  层

  #+

  3

  外包

  加强

  加强保

  #+

  保护层

  456

  7防腐层厚度不小于

  3(mm)

  包扎层

  护层

  (封

  (封闭

  闭层)

  层)

  沥青

  沥青涂

  涂层

  层

  外保

  加强包

  护层

  扎层

  (封闭

  层)

  沥青涂

  层外包保

  护层

  6

  9

  6.5.3寒冷地区的室外、室内消火栓系统给水管道均应设置在最低环境温度对管道做防冻保护。

  4C以上的区域。否则应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依据长年气象温度数据,观察检查。

  6.5.4管道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

  1.0Mpa时,水压强度

  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1.4Mpa;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为该

  工作压力加0.4MPa。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30min后,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保持不变,系统不出现渗漏现象,目测管网应无变形。

  6.5.5管道在竣工前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并保证管道内清洁,无杂物。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冲洗出水的浊度。

  6.5.6每段管道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少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立管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

  6.5.7管道不应穿越建筑物的承重墙体,如必须穿越时,应将管道设在具有承重能力的管沟内;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设置柔性短管。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得小于墙体厚度,或应高出楼面或地面50mm;套管与管道的间隙应采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塞,管道的接口不得位于套管内。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6.5.8管道各类阀门型号、规格及公称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后应根据要系统要求进行调试,并作出标志;检修阀门应就近设置。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及产品合格证,并现场观察调试结果。

  6.5.9消火栓系统与其它灭火系统合用供水系统应独立设置阀门,且应保证各系统独立使用。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5.10管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6.5.10的规定。

  表6.5.10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的最小距离

  公称直径(mm)

  距离(mm)

  11100000255000

  11100000255000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6.5.11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安装应固定牢固,其型式、著质及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支

  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表

  6.5.11的规定;

  表6.5.11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

  公称直径(mm)

  距离(m)

  50

  70

  800

  5.

  6.

  8.

  105

  8.5

  12

  07.0

  150

  8.0

  200

  9.5

  25

  30

  0

  11.

  12.

  #+

  000

  1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0

  0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6.5.12配水干管、配水管应做红色或红色环圈标志。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系统调试

  6.3.1一般规定

  1系统调试所使用的测试仪器和仪表,性能应稳定可靠,其精度等级及最小分度值应能满足测定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法规及检定规程的规定。

  2系统调试,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监督,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参与和配合。系统调试的实施由施工企业。

  3系统调试前,承包单位应编制调试方案,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调试结束

  后,必须提供完整的调试资料和报告

  4消火栓系统的试运转及调试,应包括下列项目:1)水源测试;2)消防水泵调试;

  3)稳压泵调试;4)阀门调试;

  5)消火栓调试;

  6)联动试验。6.3.2水源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常高压系统采用1.5级的流量计、压力表测试系统应能满足设计要求。1减压阀的调试临时高压系统当系统加压达到设计压力时采用1.5级的流量计、压力表测试系统应能满足设计要求。

  #+1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池、屋顶消防水箱、中转消防水池等有关消防水源的容积、设置高度及消防储水不作

  它用的技术措施;

  1)核实消防水泵在消防水源最低水位200mm时能否自灌式吸水的可靠性。

  2)核实消防水泵的性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核对,尺量、观察检查。

  2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供水能力,并通过移动式消防水泵做供水试验进行验证。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动作检查。

  633消防水泵的调试

  1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

  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

  2以备用电源切换时,消防水泵应在1.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

  3采用1.5级的流量计、压力表测试水泵的流量和扬程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曲线。

  并符合水泵流量扬程性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动作检查。

  6.3.4稳压泵调试

  系统使用稳压泵稳压时,可选择任意消火栓泄压达到电接点压力控制的下限可自动启动稳压泵;当压力继续下降到一定值时,应启动消防主泵;关闭消火栓当系统达到电接点压力表控制的上限时可自动停止稳压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动作检查。

  6.3.5阀门的调试

  1)减压阀的调试的型号、规格、压力、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核实依据设计图核对产品的性能检测报告。

  2)检测减压阀的前阀后的静压值和动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测减压阀在满足阀后动压的情况下,减压阀的出流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实地测试。

  2泄压阀的调试1)减压阀泄压阀的调试的型号、规格、压力、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核实依据设计图核对产品的性能检测报告。2)检测泄压阀在设计压力时能否打开泄压,并测试系统用水量达到设计值时,泄压阀能否自动关闭。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动作检查。

  3自动排气阀的调试应能满足系统自动排气的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动作检查。4信号阀的调试显示阀门开闭状态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动作检查。6.3.6室内消火栓的调试1取屋顶(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某层消火栓做试射试验,当消火栓给水系统或消火栓给水系统每个分区的最低处消火栓和最高处消火栓的出水流量和充实水柱及系统最低处消火栓的静压值应符合设计要求。1减压阀的调试检验数量:按5%〜10%进行抽测。检验方法:实地试射检查。

  #+6.3.7联动试验的调试

  #+1室内消火栓系统当无消防控制室室可以采用硬拉线启动方式,应能将消火栓启泵按钮发出的启泵信号直接送至泵控柜启动消火栓泵;检验数量:按5%〜10%进行抽测。检验方法:模拟试验检查。2采用集中报警控制系统的调试1)允许消火栓按钮使用总线编码模块发出启泵信号,启动消火栓泵,消火栓按钮应采取防潮湿和误动作的保护。当有启泵信号传输给集中报警控制系统时消火栓泵应能接受集中报警控制系统动作指令启动。

  2)消防控制室内应能手动直接启泵。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模拟试验检查。3室内消火栓当采用压力开关监测管网压力,控制启停消火栓泵的调试压力开关动作应可以起、停消火栓泵。当压力开关与水流合用时应可起消火栓泵,可以不控制停泵。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模拟试验检查。4室内消火栓当主泵采用电接点压力表监测管网压力,控制启停消火栓泵时,电接点压力表当到达启泵下限时应能起泵,到达停泵上限可以不停泵,但中控室应能停泵。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模拟试验检查。5采用对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消火栓报警按钮输入模拟火灾信号,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启动消防泵;检验数量:全部检查。6.7工程验收检验方法:模拟试验检查。

  1消防设计审核意见;

  #+6.7.1消火栓系统验收文件和记录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6.7工程验收1消防设计审核意见;

  #+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及洽商记录;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验收单;隐蔽工程验收及中间试验记录;系统试压、冲洗记录;系统调试记录;系统联动试验记录;施工过程检查记录;10竣工图。6.7.2消火栓系统检验方式应分为主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主控项目应进行全数检验,目的检验对于一般项可采用多次抽样检验。检验结论应为合格,否则应进行返工。6.7.3系统供水水源的验收1应检查室外给水管网的进水管管径及供水能力,并应检查消防水箱和水池容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2当采用天然水源作系统的供水水源时,其水量、水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检查枯水期最低水位时确保消防用水的技术措施。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尺量。6.7.4系统的流量、压力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1高压给水系统,通过系统最不利点处实验消火栓进行放水试验,流量、压力应符合要求;2临时高压给水系统,通过启动消防水泵,测量系统最不利点实验消火栓流量、压力应符合要求;3当采用市政管网给水系统时,应按高压给水系统的要求进行试验,流量、压力应符合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压力表实测、流量计实测、尺量。

  #+6.7.5消防泵房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消防泵房设置的应急照明、安全出口应符合设计要求;2工作泵、备用泵、吸水泵、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泄压阀、信号阀等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出水管上安装闸阀时应锁定在常开位置;

  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引水或其它可靠的引水措施;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应安装试验用的放水阀及排水管;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设有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泵房,当系统气压下降到设计最低压力时,通过压力开关信号应能启动消防稳压水泵。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尺量、动作检查。6.7.6消防水泵接合器数量及进水管位置应符合要求,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进行充水试验,利点的压且系统最不力、流量应符合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动作检查。6.7.7消防水泵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1分别开启系统的每一个分区的实验消火栓,信号阀、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信号装置功能均应能正常动作并发出反馈信号;2启动消防栓箱内的消火栓按钮报警,当采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启动正常;关掉主电源,主、备电源应能正常切换。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动作检查。6.7.8管网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1管道的材质、管径、接头及采取的防腐、防冻措施应符合设计规范及设计要求;2管网排水坡度及辅助排水设施,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3管网不同部位安装的报警阀、闸阀、止回阀、电磁阀、信号阀、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节流管、减

  #+压阀、压力开关、柔性接头、排水管、排气阀、泄压阀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4管道上及消火栓箱内不应安装有其它用途的支管或水龙头;5配水支管、配水管、配水干管设置的支架、吊架和防晃支架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6.7.9阀门的验收;1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结果应符合规范规定。检验方法:查看打压试验记录。检查数量:应抽查10%,且不得少于3份。2阀门的传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合格:启闭灵活可靠,开度指示器指示正确。优良:在合格的基础上,用手扳动无卡涩现象。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启闭检查。检查数量:低压阀门应抽查5%,且不得少于1个;中、高压、阀门应抽查10%,且不得少于3个。3公称压力小于或等于2.5MPa的水用铸铁、铸铜闸阀密封面的允许渗漏量应符合下列规定:优良:实际渗漏量小于允许渗漏量的95%。检验方法:检查闸阀严密性试验记录。检查数量:应各抽查10%,且不得少于3份。6.7.10消火栓箱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1消火栓箱、箱内的水枪、水带的规格、型号,栓口安装方向,栓箱明装、暗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不能破坏隔墙的耐火等级;2栓箱门的材质、夕卜观与周边环境的应有明显区别、栓箱门上应有明显的永久固定标识。水带的缠绕方法应符合施工安装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

  #+6.7.11系统进行模拟灭火功能试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消火栓按钮动作,控制中心或控制柜收到报警信号,启动消火栓泵;

  系统安装有水流指示器的,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系统安装有压力开关、信号阀的,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消火栓泵的启动、停止,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消防水泵主备泵的运行状态,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动作检查。6.7.12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验收应对消火栓系统进行功能性测试,并可对建设单位等四方出具的质量验收结论进行现场抽查。功能性测试应包括:1供水设备的供电、启动、故障互投、主备泵切换及信号反馈试验。2消火栓出水能力测试,包括:观测首层出水和最不利点出水的充实水柱长度,测试点处消火栓静压、出水压力情况。3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的通过试验,观测最不利点处消火栓的出水情况。4消火栓设施是否齐备,并不被占压。

篇六:消防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及规范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5.4工程验收

  541—般规定

  1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应提交下列技术文件:1)系统竣工表;2)系统竣工图;3)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调试记录或调试报告;5)系统检验报告(含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6)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2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内容:

  1)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

  2)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包括防火卷帘控制器、按钮盒、卷门机、火灾探测器组等)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等;

  3)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的基本功能、系统控制功能。

  3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建设和使用单位应对其操作、管理、维护人员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5.4.2防火卷帘

  1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2系统中各设备的设置、型号、类别、数量及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系统中各设备的基本功能及系统控制功能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验:

  1)防火卷帘控制器及手动控制按钮盒等实际安装数量在

  5个(含5个)以

  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2-1条要求。

  精品文库

  2)卷门机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2-2条要求。

  3)防火卷帘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运行、控制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符合本规范5.3.2-3条要求。

  543防火门

  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防火门的型号、规格、类别、数量、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防火门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3条要求。

  544防火窗

  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防火窗的型号、规格、类别、数量、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防火窗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4条要求。

  5.4.5验收评定准则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项目全部检验合格,则系统为合格。如有不合格时,应限期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检。复检时,有抽样比例要求的应加倍检验。设备功能、系统控制功能复检不合格,不能通过验收。

  6消火栓系统

  6.1设备和配件进场

  6.1.1一般规定

  1本章适用于供水设备、阀门、管材及管件的主要设备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检验与验收。

  2主要设备及配件进场应有设备清单、设备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尚应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及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安装、使用、维修等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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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精品文库

  术文件。

  3对进场设备及配件的检查验收应形成文字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方能在施工中应用。

  6.1.2供水设备1消防水泵和稳压设备的流量、扬程、功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根据产品铭牌稳压和使用说明书与设计进行对照。

  2消防水泵、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水泵接合器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并有产品出厂检测报告或中文产品合格证及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验产品的检测合格证、检测报告或合格证及安装使用说明等。

  3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容积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根据《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附录一、二规定试验检验。

  4水泵接合器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对其强度和严密性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给水

  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

  3.2节规定进行检验;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5气压增压设备的容积、压力、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检测报告或合格证。

  6.1.3管材及管件

  1管材、管件应进行现场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表面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和重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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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螺纹密封面应完整、无损伤、无毛刺;

  精品文库

  镀锌钢管内外表面的镀锌层不得有脱落、锈蚀等现象;

  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应无折损、皱纹等缺陷;

  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沟槽;螺纹法兰的螺纹应完整、无损伤;

  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的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消防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消火栓系统的管材、规格、型号、壁厚以及工作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的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管件的涂漆、防腐和水压试验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要求;

  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的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试验检查。

  4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

  接,套丝扣时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及外露螺纹部分应做防腐处理

  ;管径大于100mm

  的镀锌钢管应采用法兰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镀锌钢管与法兰的焊接处应二次镀锌。连接

篇七:消防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及规范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5.4工程验收5.4.1一般规定1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应提交下列技术文献:1)系统竣工表;2)系统竣工图;3)施工记录(涉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调试记录或调试报告;5)系统检查报告(含产品检查报告、合格证及有关材料);6)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2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内容:1)本规范5.4.1条规定旳技术文献;2)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有关设备(涉及防火卷帘控制器、按钮盒、卷门机、火灾探测器组等)旳安装位置、施工质量等;3)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有关设备旳基本功能、系统控制功能。3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建设和使用单位应对其操作、管理、维护人员旳配备状况进行检查。5.4.2防火卷帘1本规范5.4.1条规定旳技术文献应齐全、完整。2系统中各设备旳设立、型号、类别、数量及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3系统中各设备旳基本功能及系统控制功能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查:1)防火卷帘控制器及手动控制按钮盒等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如下旳,应所有进行功能检查;超过5个旳,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旳比例进行

  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检查时每个功能应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2-1条规定。

  2)卷门机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如下旳,应所有进行功能检查;超过5个旳,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旳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检查时每个功能应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2-2条规定。

  3)防火卷帘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如下旳,应所有进行运营、控制功能检查;超过5樘旳,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旳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检查时每个功能应反复1~2次,符合本规范5.3.2-3条规定。

  5.4.3防火门

  1本规范5.4.1条规定旳技术文献应齐全、完整。

  2防火门旳型号、规格、类别、数量、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3防火门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如下旳,应所有进行功能检查;超过5樘旳,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旳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检查时每个功能应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3条规定。

  5.4.4防火窗

  1本规范5.4.1条规定旳技术文献应齐全、完整。

  2防火窗旳型号、规格、类别、数量、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3防火窗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如下旳,应所有进行功能检查;超过5樘旳,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旳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检查时每个功能应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4条规定。

  5.4.5验收评估准则

  本规范规定旳检查项目所有检查合格,则系统为合格。如有不合格时,应限期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检。复检时,有抽样比例规定旳应加倍检查。设备功能、系统控制功能复检不合格,不能通过验收。

  6消火栓系统

  6.1设备和配件进场

  6.1.1一般规定

  1本章合用于供水设备、阀门、管材及管件旳重要设备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旳检查与验收。

  2重要设备及配件进场应有设备清单、设备阐明书、质量合格证、性能检查报告等随机文献。进口设备尚应有商检合格旳证明文献及中文旳质量合格证明文献和安装、使用、维修等技术文献。

  3对进场设备及配件旳检查验收应形成文字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方能在施工中应用。

  6.1.2供水设备

  1消防水泵和稳压设备旳流量、扬程、功率应符合设计规定和国家现行有关原则旳规定;

  检查数量:所有检查。

  检查措施:根据产品铭牌稳压和使用阐明书与设计进行对照。

  2消防水泵、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水泵接合器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心检测合格并有产品出厂检测报告或中文产品合格证及完整旳安装使用阐明;

  检查数量:所有检查。

  检查措施:检查产品旳检测合格证、检测报告或合格证及安装使用阐明等。

  3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旳容积应符合设计规定和国家现行原则《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旳规定;

  检查数量:所有检查。

  检查措施:根据《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附录一、二规定实验检查。

  4水泵接合器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规定并应对其强度和严密性按国家现行原则《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3.2节规定进行检查;

  检查数量:所有检查。

  检查措施:实验检查。

  5气压增压设备旳容积、压力、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和国家现行有关原则旳规定;

  检查数量:所有检查。

  检查措施:检查出厂检测报告或合格证。

  6.1.3管材及管件

  1管材、管件应进行现场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面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和重皮;

  螺纹密封面应完整、无损伤、无毛刺;

  镀锌钢管内外表面旳镀锌层不得有脱落、锈蚀等现象;

  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应无折损、皱纹等缺陷;

  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沟槽;螺纹法兰旳螺纹应完整、无损伤;

  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旳10%

  检查措施:观测检查

  2消防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旳管件,消火栓系统旳管材、规格、型号、壁厚以及工作压力应符合设计规定和国家现行有关原则旳规定;

  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旳10%

  检查措施:观测检查

  3管件旳涂漆、防腐和水压实验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原则《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旳有关规定规定;

  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旳10%

  检查措施:观测检查、实验检查。

  4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旳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套丝扣时破坏旳镀锌层表面及外露螺纹部分应做防腐解决;管径大于100mm旳镀锌钢管应采用法兰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镀锌钢管与法兰旳焊接处应二次镀锌。连接后,管道旳通水横断面面积不得减小。

篇八:消防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及规范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5.4工程验收5.4.1一般规定1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应提交下列技术文件:1)系统竣工表;2)系统竣工图;3)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调试记录或调试报告;5)系统检验报告(含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6)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2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内容:1)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2)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包括防火卷帘控制器、按钮盒、卷门机、火灾探测器组等)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等;3)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的基本功能、系统控制功能。3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建设和使用单位应对其操作、管理、维护人员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5.4.2防火卷帘1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2系统中各设备的设置、型号、类别、数量及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3系统中各设备的基本功能及系统控制功能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验:1)防火卷帘控制器及手动控制按钮盒等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2-1条要求。

  2)卷门机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2-2条要求。

  3)防火卷帘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运行、控制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符合本规范5.3.2-3条要求。

  5.4.3防火门

  1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防火门的型号、规格、类别、数量、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防火门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3条要求。

  5.4.4防火窗

  1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防火窗的型号、规格、类别、数量、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防火窗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4条要求。

  5.4.5验收评定准则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项目全部检验合格,则系统为合格。如有不合格时,应限期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检。复检时,有抽样比例要求的应加倍检验。设备功能、系统控制功能复检不合格,不能通过验收。

  6消火栓系统

  6.1设备和配件进场

  6.1.1一般规定

  1本章适用于供水设备、阀门、管材及管件的主要设备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检验与验收。

  2主要设备及配件进场应有设备清单、设备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尚应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及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安装、使用、维修等技术文件。

  3对进场设备及配件的检查验收应形成文字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方能在施工中应用。

  6.1.2供水设备1消防水泵和稳压设备的流量、扬程、功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根据产品铭牌稳压和使用说明书与设计进行对照。2消防水泵、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水泵接合器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并有产品出厂检测报告或中文产品合格证及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检验产品的检测合格证、检测报告或合格证及安装使用说明等。3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容积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根据《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附录一、二规定试验检验。4水泵接合器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对其强度和严密性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3.2节规定进行检验;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试验检验。5气压增压设备的容积、压力、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检查出厂检测报告或合格证。6.1.3管材及管件1管材、管件应进行现场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表面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和重皮;螺纹密封面应完整、无损伤、无毛刺;镀锌钢管内外表面的镀锌层不得有脱落、锈蚀等现象;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应无折损、皱纹等缺陷;

  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沟槽;螺纹法兰的螺纹应完整、无损伤;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的1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2消防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消火栓系统的管材、规格、型号、壁厚以及工作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的1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3管件的涂漆、防腐和水压试验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要求;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的1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试验检查。4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套丝扣时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及外露螺纹部分应做防腐处理;管径大于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法兰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镀锌钢管与法兰的焊接处应二次镀锌。连接后,管道的通水横断面面积不得减小。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的1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试验检查。5消火栓竖管应安装可折卸的连接件。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的1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试验检查。6.1.4阀门1应对减压阀、泄压阀等重要阀门在现场逐个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并应符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有关规定;检查数量:全部检验。检验方法:试验检验。2阀门的型号、规格、压力、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检验方法:试验检验。3阀门及其附件应配备齐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性损伤;检查数量: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检验方法:观察6.2室内、外消火栓及消防水喉的安装6.2.1室内、室外消火栓及消防水喉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置室内、室外消火栓及消防水喉的数量,保护距离(半径),选型应符合设计要求;2在寒冷地区的设置的室内、室外消防栓、消防水喉应采取防冻措施;3同一建筑物内设置的消火栓、消防水喉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栓口、水枪和水带及配件。6.2.2试验用消火栓应布置在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最不利点,栓口处应设置压力表。检验方法:实地试射检查,目测消火栓出水的充实水柱长度,充实水柱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6.2.3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每个室内消火栓处应设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设有保护按钮的设施。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并抽测启泵按钮的直接启泵功能。6.2.4室内消火栓系统应设置保证任何一处栓口静水压力不超过0.8Mpa,出水压力不超过0.5Mpa。在超压的消火栓系统中,应设置必要的减压设施。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在首层取一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6.2.5室内、室外消火栓的位置标志应明显。室外消火栓上方应设有防坠落物打击的措施。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2.6消火栓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栓口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栓口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2如设计未要求,栓口中心距地面应为1.1m,允许偏差20mm。3阀门中心距箱侧面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100mm,允许偏差5mm。4室内消火栓箱的安装应平正、牢固。5消火栓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6.2.7室内、室外消火栓宜就近设置排水设施。地下式室外消火栓应在井内设置排水设施。6.2.8安装消火栓水龙带,水龙带与水枪和快速接头绑扎好后,应根据箱内构造将水龙带挂放在箱内的挂钉、托盘或支架上。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2.9地下式消火栓的顶部出水口与消防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得大于400mm,井内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6.3消火栓给水设备安装6.3.1消防水泵安装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用仪器帮尺量检查。6.3.2消防水泵和稳压设备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合格证及安装使用说明书,逐一检查消防泵和稳压泵的规格、型号。6.3.3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应安装止回阀并就近安装试水用的放水阀门;消防水泵泵组的总出水管上应安装压力表和泄压阀;压力表量程应为工作压力的2~2.5倍。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设计说明检查压力量程,并启动消防水泵,开启放水阀门进行观察检查。6.3.4消防水泵应具备主、备泵的故障互投功能和双电源切换功能。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启动消防水泵,人为设置其中一台泵出现机械故障,观察备用泵是否自动投入运行以测试故障互投功能是否合格;启动消防水泵后,人为切断一路消防供电,观察另一路消防供电是否自动投入以测试双电源切换功能是否合格。6.3.5消防水泵应具备三种启动方式即:消防中控室启泵、消火栓按纽启泵、消防水泵房手动启泵。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使用不同的启泵方式分别进行启泵试验。6.3.6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满水试验或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同时保证无渗漏。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满水试验静置24h观察,不出现渗漏现象;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10min压力不下降,不出现渗漏现象。6.3.7当消防水池或消防水箱与其它系统合用时,应能保障消防用水不被占用。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同时进行不同用水系统的放水试验,观察消防用水不会因其他系统用水而流失。6.3.8立式水泵的减振装置不应采用弹簧减振器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3.9吸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吸水管上的控制阀应直径不应小于消防水泵吸水口直径,且不应采用蝶阀;2当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池位于独立的两个基础上且相互为刚性连接时,吸水管上应加设柔性连接管;3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应有气囊和漏气现象。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查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6.3.10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支架或底座安装其尺寸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埋设平整牢固。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尺量检查。6.3.11水箱溢流管和泄放管应设置在排水地点附近,但不得与排水管直接连接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3.12消防水箱的容积、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时,消防水箱间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0m;钢板消防水箱四周应设检修通道,其宽度不小于0.7m;消防水箱顶部至楼板或梁底的距离不得小于0.6m。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3.13管道穿过钢筋混凝土消防水箱或消防水池时,应加设防水套管;对有振动的管道尚应加设柔性接头。进水管和出水管的接头与钢板消防水箱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处应做防锈处理。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4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安装6.4.1消火栓水泵接合器与消火栓系统之间不应设置除检修阀门以外其它的阀门;检修阀门应在水泵接合器周围就近设置,且应保证便于操作。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6.4.2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应按接口、本体、联接管、止回阀、安全阀、放空管、控制阀的顺序安装。止回阀的安装方向应与水流方向相同。2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接口的位置应方便操作。水泵接合器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标志上必须标明“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字样,当系统采用分区供水时,必须标明水泵接合器的供水区域。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当采用墙壁式时,接口的中心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1.10m,其上方应设有防坠落物打击的措施。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3消火栓水泵接合器与消防通道之间不应设有妨碍消防车加压供水的障碍物。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4.3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的各项安装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口安装高度允许偏差为20mm。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6.4.4地下式消火栓水泵接合器顶部进水口或地下式消火栓的顶部出水口与消防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得大于400mm,井内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并应做好防水,防止地下水渗入。寒冷地区井内应做防冻保护。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6.4.5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的安全阀及止回阀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阀门启闭应灵活。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和手扳检查。

  6.5管道及配件安装

  6.5.1管道不应穿越易燃易爆危险性场所。因在此类场所设置消火栓系统而需布置的管道除外。

  6.5.2室内、室外直埋的镀锌钢管管道,在具有腐蚀性场所敷设的管道以及支吊架应做防腐处理,防腐层材质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规定时,可按表6.5.2的规定执行,球墨铸铁给水管要求外壁必须刷沥青漆防腐。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验方法:放水试验、观察或局部解剖检查。

  表6.5.2管道防腐层种类

  防腐层层次

  正常

  加强

  特加强

  防腐层防腐层防腐层

  冷底

  冷底

  冷底子

  (从金属表面起)1

  子油

  子油

  油

  沥青

  沥青

  沥青涂

  2

  涂层

  涂层

  层

  3

  外包

  加强

  加强保

  保护层

  456

  7防腐层厚度不小于

  3(mm)

  包扎层护层

  (封

  (封闭

  闭层)层)

  沥青

  沥青涂

  涂层

  层

  外保

  加强包

  护层

  扎层

  (封闭

  层)

  沥青涂

  层

  外包保

  护层

  6

  9

  6.5.3寒冷地区的室外、室内消火栓系统给水管道均应设置在最低环境温度4℃以上的区域。否则应对管道做防冻保护。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依据长年气象温度数据,观察检查。

  6.5.4管道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1.4Mpa;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30min后,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保持不变,系统不出现渗漏现象,目测管网应无变形。

  6.5.5管道在竣工前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并保证管道内清洁,无杂物。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冲洗出水的浊度。

  6.5.6每段管道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少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立管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5.7管道不应穿越建筑物的承重墙体,如必须穿越时,应将管道设在具有承重能力的管沟内;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设置柔性短管。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得小于墙体厚度,或应高出楼面或地面50mm;套管与管道的间隙应采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塞,管道的接口不得位于套管内。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6.5.8管道各类阀门型号、规格及公称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后应根据要系统要求进行调试,并作出标志;检修阀门应就近设置。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及产品合格证,并现场观察调试结果。

  6.5.9消火栓系统与其它灭火系统合用供水系统应独立设置阀门,且应保证各系统独立使用。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5.10管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6.5.10的规定。

  表6.5.10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的最小距离

  公称直径

  5781112

  (mm)

  00000255000

  距离(mm)

  6781112

  00000255000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6.5.11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安装应固定牢固,其型式、著质及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表6.5.11的规定;

  表6.5.11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

  公称直径

  50

  70

  80

  10

  12

  15

  20

  25

  30

  (mm)

  0

  5

  0

  0

  0

  0

  距离(m)

  5.

  6.

  8.

  8.5

  7.0

  8.0

  9.5

  11.

  12.

  0

  0

  0

  0

  0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6.5.12配水干管、配水管应做红色或红色环圈标志。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系统调试

  6.3.1一般规定

  1系统调试所使用的测试仪器和仪表,性能应稳定可靠,其精度等级及最小分度值应能满足测定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法规及检定规程的规定。

  2系统调试,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监督,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参与和配合。系统调试的实施由施工企业

  3系统调试前,承包单位应编制调试方案,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调试结束后,必须提供完整的调试资料和报告。

  4消火栓系统的试运转及调试,应包括下列项目:

  1)水源测试;

  2)消防水泵调试;

  3)稳压泵调试;

  4)阀门调试;

  5)消火栓调试;

  6)联动试验。

  6.3.2水源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常高压系统采用1.5级的流量计、压力表测试系统应能满足设计要求。

  临时高压系统当系统加压达到设计压力时采用1.5级的流量计、压力表测试系统应能满足设计要求。

  1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池、屋顶消防水箱、中转消防水池等有关消防水源的容积、设置高度及消防储水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

  1)核实消防水泵在消防水源最低水位200mm时能否自灌式吸水的可靠性。2)核实消防水泵的性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核对,尺量、观察检查。2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供水能力,并通过移动式消防水泵做供水试验进行验证。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动作检查。6.3.3消防水泵的调试1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2以备用电源切换时,消防水泵应在1.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3采用1.5级的流量计、压力表测试水泵的流量和扬程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水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动作检查。6.3.4稳压泵调试系统使用稳压泵稳压时,可选择任意消火栓泄压达到电接点压力控制的下限可自动启动稳压泵;当压力继续下降到一定值时,应启动消防主泵;关闭消火栓当系统达到电接点压力表控制的上限时可自动停止稳压泵。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动作检查。6.3.5阀门的调试1减压阀的调试1)减压阀的调试的型号、规格、压力、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核实依据设计图核对产品的性能检测报告。2)检测减压阀的前阀后的静压值和动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测减压阀在满足阀后动压的情况下,减压阀的出流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实地测试。2泄压阀的调试1)减压阀泄压阀的调试的型号、规格、压力、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核实依据设计图核对产品的性能检测报告。2)检测泄压阀在设计压力时能否打开泄压,并测试系统用水量达到设计值时,泄压阀能否自动关闭。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动作检查。3自动排气阀的调试应能满足系统自动排气的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动作检查。4信号阀的调试显示阀门开闭状态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动作检查。6.3.6室内消火栓的调试1取屋顶(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某层消火栓做试射试验,当消火栓给水系统或消火栓给水系统每个分区的最低处消火栓和最高处消火栓的出水流量和充实水柱及系统最低处消火栓的静压值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按5%~10%进行抽测。检验方法:实地试射检查。6.3.7联动试验的调试

  1室内消火栓系统当无消防控制室室可以采用硬拉线启动方式,应能将消火栓启泵按钮发出的启泵信号直接送至泵控柜启动消火栓泵;

  检验数量:按5%~10%进行抽测。检验方法:模拟试验检查。2采用集中报警控制系统的调试1)允许消火栓按钮使用总线编码模块发出启泵信号,启动消火栓泵,消火栓按钮应采取防潮湿和误动作的保护。当有启泵信号传输给集中报警控制系统时消火栓泵应能接受集中报警控制系统动作指令启动。2)消防控制室内应能手动直接启泵。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模拟试验检查。3室内消火栓当采用压力开关监测管网压力,控制启停消火栓泵的调试压力开关动作应可以起、停消火栓泵。当压力开关与水流合用时应可起消火栓泵,可以不控制停泵。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模拟试验检查。4室内消火栓当主泵采用电接点压力表监测管网压力,控制启停消火栓泵时,电接点压力表当到达启泵下限时应能起泵,到达停泵上限可以不停泵,但中控室应能停泵。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模拟试验检查。5采用对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消火栓报警按钮输入模拟火灾信号,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启动消防泵;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模拟试验检查。6.7工程验收6.7.1消火栓系统验收文件和记录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消防设计审核意见;

  2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及洽商记录;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4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验收单;5隐蔽工程验收及中间试验记录;6系统试压、冲洗记录;7系统调试记录;8系统联动试验记录;9施工过程检查记录;10竣工图。6.7.2消火栓系统检验方式应分为主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主控项目应进行全数检验,对于一般项目的检验可采用多次抽样检验。检验结论应为合格,否则应进行返工。6.7.3系统供水水源的验收1应检查室外给水管网的进水管管径及供水能力,并应检查消防水箱和水池容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2当采用天然水源作系统的供水水源时,其水量、水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检查枯水期最低水位时确保消防用水的技术措施。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尺量。6.7.4系统的流量、压力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1高压给水系统,通过系统最不利点处实验消火栓进行放水试验,流量、压力应符合要求;2临时高压给水系统,通过启动消防水泵,测量系统最不利点实验消火栓流量、压力应符合要求;3当采用市政管网给水系统时,应按高压给水系统的要求进行试验,流量、压力应符合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压力表实测、流量计实测、尺量。6.7.5消防泵房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泵房设置的应急照明、安全出口应符合设计要求;2工作泵、备用泵、吸水泵、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泄压阀、信号阀等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出水管上安装闸阀时应锁定在常开位置;3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引水或其它可靠的引水措施;4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应安装试验用的放水阀及排水管;5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6设有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泵房,当系统气压下降到设计最低压力时,通过压力开关信号应能启动消防稳压水泵。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尺量、动作检查。6.7.6消防水泵接合器数量及进水管位置应符合要求,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进行充水试验,且系统最不利点的压力、流量应符合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动作检查。6.7.7消防水泵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1分别开启系统的每一个分区的实验消火栓,信号阀、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信号装置功能均应能正常动作并发出反馈信号;2启动消防栓箱内的消火栓按钮报警,当采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启动正常;关掉主电源,主、备电源应能正常切换。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动作检查。6.7.8管网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1管道的材质、管径、接头及采取的防腐、防冻措施应符合设计规范及设计要求;2管网排水坡度及辅助排水设施,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3管网不同部位安装的报警阀、闸阀、止回阀、电磁阀、信号阀、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节流管、减压阀、压力开关、柔性接头、排水管、排气阀、泄压阀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4管道上及消火栓箱内不应安装有其它用途的支管或水龙头;5配水支管、配水管、配水干管设置的支架、吊架和防晃支架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6.7.9阀门的验收;1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结果应符合规范规定。检验方法:查看打压试验记录。检查数量:应抽查10%,且不得少于3份。2阀门的传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合格:启闭灵活可靠,开度指示器指示正确。优良:在合格的基础上,用手扳动无卡涩现象。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启闭检查。检查数量:低压阀门应抽查5%,且不得少于1个;中、高压、阀门应抽查10%,且不得少于3个。3公称压力小于或等于2.5MPa的水用铸铁、铸铜闸阀密封面的允许渗漏量应符合下列规定:优良:实际渗漏量小于允许渗漏量的95%。检验方法:检查闸阀严密性试验记录。检查数量:应各抽查10%,且不得少于3份。6.7.10消火栓箱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1消火栓箱、箱内的水枪、水带的规格、型号,栓口安装方向,栓箱明装、暗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不能破坏隔墙的耐火等级;2栓箱门的材质、外观与周边环境的应有明显区别、栓箱门上应有明显的永久固定标识。水带的缠绕方法应符合施工安装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6.7.11系统进行模拟灭火功能试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消火栓按钮动作,控制中心或控制柜收到报警信号,启动消火栓泵;

  2系统安装有水流指示器的,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3系统安装有压力开关、信号阀的,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4消火栓泵的启动、停止,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5消防水泵主备泵的运行状态,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动作检查。6.7.12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验收应对消火栓系统进行功能性测试,并可对建设单位等四方出具的质量验收结论进行现场抽查。功能性测试应包括:1供水设备的供电、启动、故障互投、主备泵切换及信号反馈试验。2消火栓出水能力测试,包括:观测首层出水和最不利点出水的充实水柱长度,测试点处消火栓静压、出水压力情况。3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的通过试验,观测最不利点处消火栓的出水情况。4消火栓设施是否齐备,并不被占压。

篇九:消防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及规范

  消防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

  钢结构防火保护

  一、原材料及产品进场

  1.钢结构防火涂料1.1钢结构防火涂料、稀释剂、固化剂等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必需符合现行国家

  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1.2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品种和技术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必须具有国家检测机构的耐

  火极限和理化性能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检测报告,必须具有国家授权部门核发的有效型式认可证书和生产方的产品合格证。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验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品种名称及检验报告等。1.3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结构防火涂料应进行抽样检验,具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1)建筑钢结构防火安全为一级国家重点工程;2)在同一建筑钢结构防火工程中,使用在100t以上(含100t)的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使用在250t以上(含250t)的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使用在500t以上(含500t)的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3)设计中规定了要对钢结构防火涂料进行复验要求的钢结构防火工程;4)对质量有疑义的钢结构防火涂料。检查数量:按有关国家抽样标准抽样检验方法:核查抽样检验报告1.4钢结构防火涂料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附有涂料品种名称、技术性能、生产厂家、生产批号、贮存期和使用说明。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验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1.5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型号、名称、颜色及有效期应与其质量证明文件相符。开启和拆封后,不应存在结皮、固化、凝胶、结块等现象。检查数量:按桶数检查5%,且不应少于3桶检验方法:观察检查。2.钢结构防火板材

  2.1钢结构防火板材的品种、规格和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必须具有国家检测机构的耐火极限和理化性能满足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和生产方的产品合格证。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验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2.2钢结构防火板材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附有防火板材品种名称、技术性能、制造批号和安装使用说明。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验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2.3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结构防火板材应进行抽样检验,具检验结果应符合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1)建筑钢结构防火安全为一级的国家重点工程;2)在同一建筑钢结构防火工程中,使用在1000m2以上(含1000m2)的钢结构防火板材;3)设计中规定了要对钢结构防火板材进行复验要求的钢结构防火工程;4)对质量有疑义的钢结构防火板材。检查数量:按相关标准规定抽样检验方法:核查抽样检验报告2.4钢结构防火板材的粘结剂、固定件(螺钉、钢钉、铁箍)等零配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验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2.5钢结构防火板材的规格尺寸应在允许偏差内,表面应平整,不得有裂纹等。其型号及名称应与质量证明文件相符。检查数量:按张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3张。检验方法:用卡尺或测厚仪和观察检查。3.钢结构防火喷射纤维3.1钢结构防火喷射纤维的品种和技术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必须具有国家检测机构的耐火极限和理化性能满足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和生产方的产品合格证。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验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3.2钢结构防火喷射纤维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附有喷射纤维品种名称、技术性能、制造批号、贮存期和使用说明。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验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3.3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结构防火喷射纤维应进行抽样检验,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1)建筑钢结构防火安全为一级的国家重点工程;2)在同一建筑钢结构防火工程中,使用在500t以上(含500t)的钢结构防火喷射纤维;3)设计中规定了要对钢结构防火喷射纤维进行复验要求的钢结构防火工程;4)对质量有疑义的钢结构防火喷射纤维。检查数量:按相关标准规定抽样检验方法:核查抽样检验报告3.4钢结构防火喷射纤维的型号、名称及有效期应与其质量证明文件相符。开启后,不应存在结块现象。检查数量:按袋数检查5%,且不应少于3袋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二、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施工1、一般规定

  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施工应在钢结构构件组装或钢结构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钢结构表面应除锈,并根据使用要求确定防锈处理,除锈和防锈处理应符合《钢结

  构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施工应在防腐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钢结构表面的杂物应清除干净,具连接处的缝隙应用防火涂料或其它防火材料填补

  堵平后,方可施工。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施工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涂料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当产品

  说明书无要求时,环境温度宜在5〜38c之间,相对湿度不应大于85%,施工时钢构件表面不

  应有结露,刚施工的涂层应防止脏液污染和机械撞击。对于溶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应在通风良好的环境条件下施工,现场应避免明火。

  钢结构防火涂料分为室内超薄型、薄型、厚型和室外超薄型、薄型、厚型等类型,具产品均应通过国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获得国家授权部门核发的有效型式认可证书,方可选用。

  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涂层重量,应计算在钢结构荷载内,不得超过允许范围。结构防火涂料的厚度应按照设计要求或根据建筑设计的耐火等级以及国家有关规范规定的不同钢构件的耐火极限数据,再结合选用的钢结构防火涂料产品的技术性能来确定。2、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施工

  1.1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适用于耐火极限要求在2.0h以下的室内裸露钢结构、轻型钢结构、表面积较小的钢网、钢条、钢框架等规格较小的钢结构及装饰要求较高的钢结构的防火保护。1.2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施工可采用刷涂、喷涂和滚涂。1.3钢材表面除锈及防锈底漆涂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待其防腐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再进行防火涂料的施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书及验收报告。1.4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的粘结强度和耐水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GB14907-2002《钢结构防火涂料的规定》。检查数量:每使用60t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应抽检一次粘结强度和耐水性。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1.5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件。检验方法:用涂层厚度测量仪检查。1.6超薄型防火涂料涂层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宜出现裂纹,如有个别裂纹,裂纹宽度不应大于0.1mm。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件。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量尺检查。1.7超薄型防火涂料涂装基层不应有油污、灰尘和泥砂等污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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